2014年12月13日

談談業界的機構設計定義



談談業界的機構設計定義      (劉晉奇 ,  2009. 1. 18.)


台灣產業界的 “機構設計” , 和學術界的 “機構設計”, 兩者定義有何差別?



1. 學術界的機構設計定義

大二必修的機構學, 對於機構(mechanism)的定義如下 : 將機件以特定的接頭和方式組合, 使其中一個或數個機件的運動, 依照這個組合所形成的限制, 強迫其他機件產生確定的相對運動, 這個組合稱之為機構. 相對來說, 結構(structure)的定義則為: 由機件和接頭所構成的組合, 若為過度拘束, 則機件無相對運動, 稱之為結構. (參考文獻: 顏鴻森著, 機構學. 東華書局)

因此, 機構設計(mechanism design)就是指運動機構的設計, 如四連桿機構, 曲柄滑塊機構, 怪手的運動機構, 機器人的運動機構, 齒輪傳動機構等等.


2. 台灣產業界的機構設計定義

在台灣業界, 對於電子,電腦,家電,通訊,生活用品… 等產品, 其所謂的機構設計, 範圍包括 : (1)結構設計, (2)運動機構設計. 其中, 以結構設計居多, 主要包括塑膠件和金屬件之結構, 如家電組件,電腦外殼,手機外殼等.

在一些公司網站中, 可以看到中文的 “機構設計”, 等於英文的 mechanical design, 所以, 業界所謂的機構設計, 可以說就等於 mechanical design.   (可參考: 緯創公司簡介)

根據大學課程, mechanical design 是指 “機械設計” 或 “機械元件設計”. 由一些機械設計課本內容, 可以發現其中包括了結構(彈簧,桿件,螺絲等)和機構(齒輪,凸輪,皮帶等)的機械元件設計.

為何許多業界的 mechanical design 不翻譯成機械設計? 而要使用機構設計一詞? 我個人猜想, 是電子,電腦,家電… 這些公司為了與傳統機械業之 “機械設計” 區分, 所以才使用 “機構設計” 一詞.

有一本書的書名為 : “電子產品機構設計-計算機機械結構”, 作者為羅得良先生, 由書名可推測出, 機構設計 = 機械結構設計, 這也是一種說法.     

以我自己以前做過的洗衣機設計工作來說, 我們執行的機構設計, 範圍便包括結構設計與運動機構設計. 結構設計包括: 機體外殼, 塑膠結構, 金屬零件結構, 彈簧, 螺絲, 懸吊桿等. 運動機構設計包括 : 轉動槽,皮帶輪,行星齒輪等.

業界的機構工程師, 做的就是機構設計工作, 大致如上述.

業界和學界對於 “機構設計” 的定義是不一樣的, 學界當然是 mechanism design, 而業界是 mechanical design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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